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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
關于做好202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資格
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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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6號)及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我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告知承諾制有關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fā)〔2020〕14號)等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省202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考試設置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5月24日
下午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
5月25日
上午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下午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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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14:00—17:00?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二)考試設置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客觀題)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資格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主觀題)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資格證書。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實務(高級)”(主觀題)1個科目,應試人員通過該應試科目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二、報考條件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根據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fā)〈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評價暫行規(guī)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6〕71號)(可點此鏈接查看原文)文件精神,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1.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
(3)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包括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
(4)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2. 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 6 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1 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2 年。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關于印發(fā)〈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18〕2號)(可點此鏈接查看原文)文件精神,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guī),熱愛社會工作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3. 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三)相關說明
1. 從事社會工作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2. 社會工作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研究生可直接報名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
3. 從事社會工作主要是指在相關領域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其中,“相關領域”主要包括:基層治理、職工幫扶、兒童福利、青少年事務、老齡和養(yǎng)老服務、教育輔導、犯罪預防、禁毒戒毒、弱勢群體維權、普法宣傳、公益保護、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慈善事業(yè)、婚姻家庭、社區(qū)矯正、就業(yè)援助、鄉(xiāng)村振興、文化遺產、群眾文化、衛(wèi)生健康、社會心理、精神衛(wèi)生、退役軍人事務、應急處置、信訪工作、矛盾化解、殘疾人康復等?!皩iT性社會服務”主要包括:(1)生活幫扶、生計發(fā)展、就業(yè)援助服務;(2)情緒疏導、精神撫慰服務;(3)矛盾糾紛調解、家庭與社會關系調適服務;(4)針對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維護、政策咨詢、資源鏈接、能力提升及社會支持網絡建設服務;(5)社區(qū)矯正、社會幫教、戒毒康復、危機干預服務;(6)推動社區(qū)發(fā)展、促進社會融入和社會參與的服務;(7)其他旨在滿足服務對象心理社會需求、增強社會功能的服務。
4.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
5. 根據《關于單獨劃定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2〕25號)有關規(guī)定,使用單獨劃線中級社會工作者職業(yè)資格證書(級別“社會工作師”)申報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yè)資格考試的,只可在證書標注有效區(qū)域所在的?。▍^(qū)、市)報名參加考試。
三、時間安排
(一)報名時間
3月11日至3月24日。
(二)資格核查時間
3月11日至3月25日。
(三)繳費時間
3月11日至3月26日。
(四)電子發(fā)票打印時間
4月14日至12月31日。
(五)準考證打印時間
5月19日至5月23日。
四、告知承諾制
(一)該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在報名前須仔細了解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相關要求。
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人員,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該項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考試前,在核查中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考試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jiān)管中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且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按未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三)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該項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信息后,按報考條件網上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五、報名程序
報名、資格核查、繳費、電子發(fā)票打印和準考證打印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均通過網絡辦理。
(一)網上報名
1. 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報名,請報考人員及時注冊或按要求完善注冊信息,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考條件說明。
2. 上傳的個人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生簽到冊》、證書制備及認證等,請上傳時慎重選用。新注冊考生個人照片須通過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后,方可上傳。
3. 報名點選擇:報名按屬地劃分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選擇與現工作地或居住地一致的報名點報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屬單位報考人員,須選擇省直屬報名點。
4. 為加強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jiān)管,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如果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須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接受人工核查。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含《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認證報告》)。因按有關機構規(guī)定,學歷學位認證需要一定辦理時間,請有參考意向的相關人員提前合理安排好驗證/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具體申請范圍及操作步驟請參閱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中“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自動核驗怎么辦”“如何申請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相關內容。詳見網址: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5.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應仔細核對,提交報名表后需進行信息確認,資格核查后信息將無法修改。
(二)資格核查
1. 資格核查按屬地原則進行,由資格核查工作人員通過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以報考人員填報的有關信息及上傳的資料為依據進行報考資格核查,資格核查貫穿考試全過程。在核查過程中,資格核查部門可要求存疑報考人員補充提交相關材料。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指定方式提交規(guī)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進行核查的,將被給予考試報名無效或成績無效的處理。該項考試資格核查,省直屬報名點由中共四川省委社會工作部負責,各市(州)報名點由當地黨委社會工作部負責,資格核查部門及人事考試機構咨詢電話見附件1、附件2。
2. 選擇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tǒng)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自動核查。
3.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信息后,上傳學歷證明、學位證明、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職稱評聘證明、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由資格核查工作人員通過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線上人工核查。
(三)網上繳費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收費標準: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5元。高級社會工作師收費標準:每人每科69元。繳費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費。
(四)電子發(fā)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打印電子發(fā)票(附件3)不再提供紙質發(fā)票。
(五)準考證打印
在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請仔細核對準考證上的個人身份信息,如信息有誤,須在準考證打印期間(工作時間)到報名點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申請辦理更正。
六、合格標準、成績查詢、復核、查分申請及證書查詢領取
(一)合格標準
自2022年度起,社會工作者職業(yè)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的合格標準,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根據有關規(guī)定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調整或單獨確定考試合格標準的,另行通告。
(二)成績查詢
在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
(三)公示及復核
成績公布后,將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對擬取得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人員名單進行公示,由報名點所在地資格核查部門受理舉報并復核。
(四)查分申請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應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25天內,通過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提交成績復查申請。
(五)證書查詢及領取
電子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紙質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在首頁選擇“證書郵寄”模塊申請證書直郵,或在報名點所在地證書發(fā)放機構領取。
七、考試須知
(一)該項考試考區(qū)設置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tǒng)一規(guī)劃。
(二)應試人員須知事項,以準考證載明為準。
(三)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成績無效處理。
(四)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考試相關規(guī)定,若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嚴格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五)持有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頒發(fā)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須于4月2日前向報名點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提交申請。各報名點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于4月3日前匯總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六)“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社會工作實務(高級)”為主觀題科目,請監(jiān)考人員在開考前務必提醒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七)“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科目試卷采用“變換卷”和“卷卡合一”相結合的技術印制,試卷與答題卡一一對應,須由應試人員本人撕下答題卡并作答本人試卷。
(八)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八、考試大綱
2025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yè)資格考試在沿用2018版考試大綱的基礎上增補了部分內容,具體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試大綱”—“社會工作者職業(yè)資格考試”欄目下《2025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yè)資格考試增補內容說明》。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guī),均以2024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guī)為準。
九、工作要求
各地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程》(人社廳發(fā)〔2021〕18號)等有關規(guī)定要求,及時開展考試風險梳理和安全隱患排查,擬定考試實施方案和考務應急預案,提前做好考務工作人員選派、考點考場布置、考務培訓等各項準備工作,切實加強內部管理,做到考務任務明確、安全要求明確、崗位責任到人。
為保證考試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各地要加強與公安、經信等部門密切配合,落實責任,認真按照考試的各項政策規(guī)定,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造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
各地在考試組織實施過程中發(fā)現重大的違紀違規(guī)事件應及時向當地人社部門和省人事考試中心報告。
附件:1. 各報名點所在地資格核查部門咨詢電話
2. 各報名點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咨詢電話
3. 電子發(fā)票打印流程
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 ???
2025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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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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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報名點所在地資格核查部門咨詢電話
? ? ? ? 報名點 | 單位名稱 | 地址 | 咨詢電話 |
省直屬 | 中共四川省委社會工作部 | 成都市青羊區(qū)商業(yè)后街3號 | 028-63007763 |
成都市 | 中共成都市委社會工作部 | 成都市青羊區(qū)百花西路5號 | 028-86655706 |
自貢市 | 中共自貢市委社會工作部 | 自貢市自流井區(qū)交通路39號 | 0813-2611130 |
攀枝花市 | 中共攀枝花市委社會工作部 | 攀枝花市東區(qū)臨江路59號 | 0812-3350376 |
瀘州市 | 中共瀘州市委社會工作部 | 瀘州市江陽區(qū)興瀘龍泉大廈7樓709室 | 0830-3711318 |
德陽市 | 中共德陽市委社會工作部 | 德陽市旌陽區(qū)泰山南路一段17號 | 0838-2206906 |
綿陽市 | 中共綿陽市委社會工作部 | 綿陽市高新區(qū)火炬北路30號 | 0816-2686921 |
廣元市 | 中共廣元市委社會工作部 | 廣元利州區(qū)東壩人民路南段78號六樓603號 | 0839-2306301 |
遂寧市 | 中共遂寧市委社會工作部 | 遂寧市船山區(qū)東升路環(huán)島商務中心 3317室 | 0825-2318587 |
內江市 | 中共內江市委社會工作部 | 內江市東興區(qū)西林大道490號 | 0832-2022287 |
樂山市 | 中共樂山市委社會工作部 | 樂山市市中區(qū)天星路36號 | 0833-2447098 |
南充市 | 中共南充市委社會工作部 | 南充市濱江北路一段266號 | 0817-2118966 |
達州市 | 中共達州市委社會工作部 | 達州市通川區(qū)金蘭路178號 | 0818-2117639 |
巴中市 | 中共巴中市委社會工作部 | 巴中市巴州區(qū)江北街道市政大樓東樓703 | 0827-5673223 |
廣安市 | 中共廣安市委社會工作部 | 廣安市廣安區(qū)金安大道二段10號 | 0826-2208566 |
宜賓市 | 中共宜賓市委社會工作部 | 四川省宜賓市敘州區(qū)南岸街道蜀南大道綜合辦公區(qū) | 0831-8087318 |
雅安市 | 中共雅安市委社會工作部 | 雅安市雨城區(qū)雅州大道513號 | 0835-3668916 |
阿壩州 | 中共阿壩州委社會工作部 | 阿壩州馬爾康市團結街5號 1號寫字樓9樓909室 | 0837-2827371 |
甘孜州 | 中共甘孜州委社會工作部 | 康定市爐城鎮(zhèn)向陽街113號 | 0836-6106137 |
涼山州 | 中共涼山州委社會工作部 | 涼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一段保安金融大廈A棟7樓 | 18228753854 |
眉山市 | 中共眉山市委社會工作部 | 眉山市東坡區(qū)文安路東二段6號 | 028-38718959 |
資陽市 | 中共資陽市委社會工作部 | 資陽市雁江區(qū)廣場路1號市政府二號樓908室 | 028-28000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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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請在工作時間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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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各報名點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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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點 | 單位名稱 | 地址 | 咨詢電話 |
省直屬 | 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試 測評基地 | 成都市錦江區(qū)新華大道三槐樹路2號 | 028-60662620 |
成都市 | 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 | 成都市青羊區(qū)清江東路118號 | 028-61802812 |
自貢市 | 自貢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 | 自貢市自流井區(qū)交通路39號 | 0813-2309549 |
攀枝花市 | 攀枝花市人事考試中心 | 攀枝花市東區(qū)三線大道北段10號附1號 | 0812-3325008 |
瀘州市 | 瀘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 瀘州市龍馬大道一段70號 | 0830-2739862 |
德陽市 | 德陽市人事考試中心 | 德陽市岷江東路126號 | 0838-2222498 |
綿陽市 | 綿陽市人事考試中心 | 綿陽市涪城區(qū)南河路26號 | 0816-2264825 |
廣元市 | 廣元市人事考試中心 | 廣元市利州東路一段681號 | 0839-3308105 |
遂寧市 | 遂寧市人事考試中心 | 遂寧市船山區(qū)遂州中路682號 | 0825-5866016 |
內江市 | 內江市公務員考試測評中心 | 內江市市中區(qū)翔龍山報社路157號 | 0832-8119807 |
樂山市 | 樂山市人事考試中心 | 樂山市市中區(qū)團山街555號 | 0833-2431510 |
南充市 | 南充市人事考試中心 | 南充市玉帶中路二段111號 | 0817-2810427 |
達州市 | 達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 達州市達川區(qū)綏定大道一段60號 | 0818-2123499 |
巴中市 | 巴中市人事考試中心 | 巴中市江北濱河路中段88號 | 0827-5261628 |
廣安市 | 廣安市考試指導中心 | 廣安市廣安區(qū)步云街29號 | 0826-2399920 |
宜賓市 | 宜賓市人事考試中心 | 宜賓市翠屏區(qū)大碑巷37號 | 0831-8247733 |
雅安市 | 雅安市人事考試中心 | 雅安市雨城區(qū)先鋒路30號 | 0835-2232251 |
阿壩州 | 阿壩州人事考試中心 | 阿壩州馬爾康市馬爾康鎮(zhèn)南木達街1號 | 0837-2825253 |
甘孜州 | 甘孜州人事考試中心 | 甘孜州康定市木雅路一段308號1004室 | 0836-2835281 |
涼山州 | 涼山州人事考試中心 | 涼山州西昌市正義路109號2樓202室 | 0834-2193262 |
眉山市 | 眉山市人事考試中心 | 眉山市東坡區(qū)學士街268號 | 028-38197202 |
資陽市 | 資陽市人才評價服務中心 | 資陽市雁江區(qū)幸福大道三段10號 資陽市民服務中心 | 028-26110985 |
注:請在工作時間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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